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按照沧州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统一部署,为满足群众需求、推动经济发展,辖区部分工业、商贸及服务业企业将逐步复工复产、恢复线下经营。各相关企业(门店)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,全面加强防控措施,主动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及属地乡镇、街道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防控方案制定到位。各企业(门店)要制订本企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,包括领导体系、责任分工、排查制度、日常管控、后勤保障、应急处置、安全生产等内容,落实落细各项举措,做到“切合实际、切实可行”。同时严格落实扫码、测温、一米线等常态化防控要求。
二、防控知识培训到位。企业(门店)复工复产前,要讲好疫情期间“开工第一课”,充分利用宣传栏、公告栏、微信群、企业网站等平台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宣教,切实增强员工防控意识。
三、员工健康服务到位。在复工复产前,各企业(门店)要详细摸排掌握每名返岗员工的健康状态、核酸检测及近14天行程等情况,逐一登记造册,避免风险输入。同时要安排专人,动态跟踪,定期汇总返岗员工体温监测、核酸检测情况。特别是对涉及“36类重点人群”人员,要认真组织、及时督促,按要求开展核酸检测,坚决不能出现遗漏失误。
四、全面消毒消杀到位。复工前要对厂区、楼宇及工具设备等进行全面消杀,做好消毒记录,并安排专人负责,认真开展日常消杀。
五、防控物资准备到位。配齐足够的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、消毒液、酒精、测温枪等疫情防控用品,建立使用台账,科学设置临时隔离点。
六、安全生产保障到位。恢复正常生产前做好供电、供水、空调设施和电气电路、危化品储存的安全检查,做好车间、仓库等区域机械设备、特种设备、工装和作业环境的安全检查,确保职业卫生和劳动防护到位。